行政二十三级对应的是乡科级副职级别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的规定,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,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、相关法律以及机构规格设置,而职级则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来设定。在公务员职级体系中,乡科级副职是地方行政级别中的一个职级,位于乡科级正职之下。